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比如推进秸秆禁烧和氨排放控制、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等,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在资金政策扶持方面,《通知》明确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完善以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加大对重污染流域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力度。
各地政府要加大对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项目的投入,通过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要尽快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提升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率。
各级政府应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省直相关部门要指导各地主动谋划项目,分类进入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整市域、县域打包谋划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行管理,推进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结合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的重点任务,积极谋划项目,并申请纳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库,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